October 5, 2026
前言 將餅乾、糖果、茶、咖啡、調味料、飲料或其他一般食品從海外輸入印尼,企業應在出貨前確認產品分類、印尼進口商資格、成分安全、產品登記、印尼文標示,以及適用的清真、檢疫與貿易管制要求。 本頁以外國公司將一般食品輸入印尼,供商業販售或營業使用為對象,透過30則問答說明首次進口與後續上市管理。主要篇幅聚焦零售包裝加工食品;生鮮植物、肉、乳、蛋、水產及供工廠使用的原料,須另外確認各自適用程序。 本文不涵蓋保健補充品、傳統藥品、酒類、嬰幼兒配方及特殊醫療用途食品的完整專門程序。產品在來源國稱為「一般食品」,不代表在印尼必然採相同分類。 內容查核及更新日期:2026年10月4日。 核心原則:印尼進口零售包裝加工食品,原則上須由合格的印尼進口商完成BPOM產品登記,取得適用的PB-UMKU及進口食品編號(通常標示BPOM RI ML),再依每次輸入辦理SKI及其他適用程序。產品登記、逐批進口文件、清真合規與海關放行,分別處理不同法律要求。 先掌握四個實務重點 官方依據:S04、S06、S07、S22、S23、S24。 主要法規與主管機關 法規或制度 主要管理事項 主要主管機關/申辦窗口 《食品法》UU 18/2012及其修正;PP 86/2019,經PP 1/2026修正 食品安全、品質、進口與流通的基本要求 BPOM、國家糧食局Bapanas、農業及海洋漁業等主管機關,依食品類別分工 PP 28/2025風險分級營業許可制度 NIB、營業活動分類、適用標準證明及許可 OSS及各業別主管機關 BPOM 23/2023《加工食品登記》 […]





